市直和中央、省驻六安有关单位:
近日,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《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〈六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包保路段划分表〉的通知》,为帮助各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当前包保路段范围内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,结合当前工作实际,特通知如下。
一、第一阶段包保时限
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。
二、包保片区划分及责任单位
按照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六安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包保路段划分表》(办[2013]62号)文件明确责任。各路段区域划分界限,由市城管局按照城市管理规划标准确定。
三、包保责任单位工作任务
负责包保路段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创建的宣传发动以及问题的发现、劝导和纠正。
四、包保责任单位工作要求
1、各单位从即日起到12月底,要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、班子领导合力抓、全体同志齐上阵的创建工作基调,主动为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献计出力。要排出值班表,保证每天有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在包保路段指挥工作。
2、各单位要对照《六安市创建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包保路段工作内容和标准》组织参加包保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创建知识,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要宣传群众教育群众,要按照创建需要浏览《中国文明网》、《六安文明网》和《六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信息网》,掌握我市最新创建动态;要结合本单位实际,创新工作方法,劝导市民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抵制、纠正不文明行为。
3、包保路段责任单位要每天安排人员巡查路段,并制定巡查记录,及时发现存在问题,并定期形成材料。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积极作为,主动协调各方就地解决;对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解决;仍无法解决或执法监管部门不予配合的,要及时向包片市领导报告,由包片领导牵头解决。若问题确实难以解决,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反馈市文明办和市创卫办,市文明办、市创卫办根据反馈问题开出“六安市创建省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任务交办单”或“六安市创建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任务督办单”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,并由市效能办负责督办。包保责任单位要继续跟踪报告事项的落实情况。
4、市直单位在强化对所属包保路段督促落实的同时,要主动加强与区直单位包保街巷路段的对接,确保与区直包保路段的无缝对接,做到不留死角和管理空白;对于没有纳入督查落实的小街巷,由市直单位将督查范围向小街巷延伸50米。对于管理比较模糊的区域,由市直单位牵头,通过召开现场会或协调会形式确定责任单位。
市文明办联系电话:3379928,联系人:彭先权。
市创卫办联系电话:3379594,联系人:杨瑞菊。